关键词 |
本安执法记录仪,矿用音视频记录仪,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单警音视频执法记录仪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防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传输到电脑或管理系统中,按照被监督单位名称、执法人员姓名、使用时间等项目分类存储,交由科室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
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执法人员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佳声像效果的位置,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防爆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执法记录仪妥善保管和维护,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因故障或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人员应及时联系管理员安排维修。
防爆执法记录仪又称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使用人员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
防爆执法记录仪是⼀种具有同步录⾳录像功能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明执纪,保护执法⼈员和当事⼈合法权益,保障执法⼈员依法履⾏职责,促进提⾼执法⽔平,监督执法⾏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防爆执法记录仪监督规范执法⼈员执法⾏为,保障执法⼈员合法权益。
执法记录仪在正常使⽤过程中对执法⼈员是否依法按程序、⽂明规范执法都会即时记录,督促其在⼯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既规范了执法⼈员执法活动,更有助于提升执法⼈员的执法⽔准,尤其是在参与突发事件、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中,能够起到⼀名“⽆声督察”的职责。相反,如果在执法活动中,遇到当事⼈的恶意投诉以及事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督查时能够及时予以澄清,维护执法⼈员的合法权益,成为⼀线执法⼈员的忠诚“战友”。
主营行业:数码相机 |
公司主营:obo防雷器,防爆相机,防爆摄像机,浪涌保护器--> |
主营地区:深圳市南山区龙舟大道龙祥苑B栋C座1701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4-12-25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电工电气产品、安防器材、防雷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 |
公司邮编:518055 |
公司电话:0755-23033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