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单警音视频执法记录仪,井下音视频记录仪,本安执法记录仪,矿用本安型音视频记录仪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应当设专人对防爆执法记录仪进行保管。使用人应当在上班前或者开展现场执法活动前领取防爆执法记录仪并进行性能检查,在下班后或者执法活动结束后交还。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
执法人员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防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传输到电脑或管理系统中,按照被监督单位名称、执法人员姓名、使用时间等项目分类存储,交由科室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
防爆记录仪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执法记录仪妥善保管和维护,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因故障或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人员应及时联系管理员安排维修。
防爆执法记录仪又称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使用人员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为各执法机关实际工作中的。随着移动互联网及移动传媒的快速发展,执法机构个别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常被揭露出来,给正规执法造成恶劣的影响。各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此大环境下,执法记录仪行业快速发展。
执法记录仪产品经过将近三年时间在公安系统的使用摸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也暴露出技术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无法充分满足公安执法需求等问题。经过广泛调研,2011年公安部组织起草并推行实施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行业标准,统一了执法记录仪技术标准,明确了执法记录仪作为公安单警装备的产品属性,并规定产品经公安部特种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公安系统销售。
主营行业:数码相机 |
公司主营:obo防雷器,防爆相机,防爆摄像机,浪涌保护器--> |
主营地区:深圳市南山区龙舟大道龙祥苑B栋C座1701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14-12-25 |
员工人数:小于50 |
经营模式:政府或其他机构 |
最近年检时间:2017年 |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电工电气产品、安防器材、防雷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 |
公司邮编:518055 |
公司电话:0755-23033989 |